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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贸城二区市场部分商位将于2018年12月7日、12月31日到期,原协议约定的权利与义务同时终止。经研究,决定由原协议使用权人办理下一轮使用手续,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请对象
2018年12月7日和12月31日到期商位原协议使用权人。
二、租赁期限
1.2018年12月31日到期商位,租赁期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
2.2018年12月7日到期商位,租赁期自2018年12月8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三、商位年使用费及交纳方式
(一)商位年使用费
1.定向安排商位。
定向安排商位根据上一轮商位年使用费×商位评估价对应比例计算确定。
(1)上一轮商位年使用费。
上一轮商位年使用费根据基准价×楼层系数×位置系数×商位面积计算确定。
①基准价:1985元/㎡·年;
②1-3楼楼层系数:1.2、1.0、0.8;
③位置系数:1.3、1.2、1.1、1.0。
(2)商位评估价类型及对应比例。
第Ⅰ类:Ⅰ型商位估价>140万元;Ⅱ型商位评估价>70万元的,对应比例为1.20。
第Ⅱ类:100万元<Ⅰ型商位评估价≤140万元;50万元<Ⅱ型商位评估价≤70万元的,对应比例为1.15。
第Ⅲ类:50万元<Ⅰ型商位评估价≤100万元;25万元<Ⅱ型商位评估价≤50万元的,对应比例为1.10。
第Ⅳ类:Ⅰ型商位评估价≤50万元;Ⅱ型商位评估价≤25万元的,对应比例为1.0。
2.招投标商位。
(1)商位评估价为第Ⅰ类的。
商位原年使用费单价低于定向安排商位第Ⅰ类年使用费最低新单价的,按定向安排商位年使用费最低新单价计算,即商位年使用费=定向安排商位年使用费最低新单价×面积;其余商位按原价续租。
(2)商位评估价为第Ⅱ类的。
商位原年使用费单价高于定向安排商位第Ⅱ类年使用费最高新单价的,下浮5%,同时不得低于定向安排商位年使用费最高新单价,即商位年使用费=上一轮商位年使用费×0.95(大于或等于定向安排商位年使用费最高新单价×面积)。
商位原年使用费单价低于定向安排商位第Ⅱ类年使用费最低新单价的,按定向安排商位年使用费最低新单价计算,即商位年使用费=定向安排商位年使用费最低新单价×面积。
其余商位按原价续租。
(3)商位评估价为第Ⅲ类的。
商位原年使用费单价高于定向安排商位第Ⅲ类年使用费最高新单价的,下浮10%,同时不得低于定向安排商位年使用费最高新单价,即商位年使用费=上一轮商位年使用费×0.9(大于或等于定向安排商位年使用费最高新单价×面积)。
商位原年使用费单价低于定向安排商位第Ⅲ类年使用费最低新单价的,按定向安排最低新单价计算,即商位年使用费=定向安排商位年使用费最低新单价×面积。
其余商位按原价续租。
(4)商位评估价为第Ⅳ类的。
商位原年使用费单价高于定向安排商位第Ⅳ类年使用费最高新单价的,下浮15%,同时不得低于定向安排商位年使用费最高新单价,即商位年使用费=上一轮商位年使用费×0.85(大于或等于定向安排商位年使用费最高新单价×面积)。
商位原年使用费单价低于定向安排商位第Ⅳ类年使用费最低新单价的,按定向安排商位年使用费最低新单价计算,即商位年使用费=定向安排商位年使用费最低新单价×面积。
其余商位按原价续租。
(二)交纳方式
协议期内商位使用费一次性交清。物业管理费和空调费按年度收取,具体收费标准及时间另行通告。
四、商位管理
按《义乌国际商贸城商位使用权转让、转租管理规定》实施管理,商位性质不变。
五、交款须知(交款时间2018年12月21日-12月26日)
1.线上交款。本次到期商位续租费用建议采用拨浪鼓服务平台线上交款。
具体操作流程:
(1)打开浏览器,在地址栏中输入“www.onc-cc.com”访问拨浪鼓市场综合服务平台。
(2)点击页面中的“商位缴费”进入市场商位缴费页面。
(3)输入商位号码及商位使用权人的身份证号码查询所需缴纳金额及缴费明细。(注:“AB”摊商位输入商位号码时请带上“A”或“B”,字母大小写都可以)
(4)在缴费详情页确认您的商位信息及缴费金额,并在下方按要求填写姓名和联系方式,点击确认按钮进行下一步。
(5)选择一家您已开通网银的银行(限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稠州商业银行、义乌农商银行、微信、支付宝),确认缴费商位和缴费金额无误后,跳转网银进行付款,支持农业银行手机APP扫码,暂不支持其它银行手机网银。
(6)网银付款完成后,等待系统自动跳转或点击“返回商家页面”,出现缴费成功页面后即表示您本次的商位缴费已完成。
注:操作有困难的申请人可咨询他人或及时联系所在单元商位管理员,以确保顺利交款。
F/G商位管理办公室地址及电话:
F区商位管理办公室地址:F区二楼28号门辅房,电话85186667
G区商位管理办公室地址:G区二楼38号门辅房,电话85188187
2.银行网点交款。申请人凭缴费通知单可现金存入或同行转账(只接受两种收款方式)至商城集团公司指定的账户,交款完成后拿回银行盖“转讫”章的银行缴款回单。
交款银行为二区市场辖区内下列六个银行网点:
中国银行东江支行、工商银行稠江支行、农业银行农商支行、义乌农商银行商博支行、建设银行新世界支行、稠州商业银行朝阳支行。
义乌农商银行交款的,收款账户名: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际商贸城第二分公司。
其他银行交款的,收款账户名: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六、下一轮使用手续办理办法和须带资料
由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办理下一轮使用手续。
办理时须携带银行“转讫章”的回单、原《商位有期有偿使用协议书》原件、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使用权人为企业的,须带企业公章)。
委托办理的还须带委托书(由委托人签章)、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七、协议书签订时间、地点(2019年1月2日-1月9日)
(一)签约时间(8:30—16:30)
1.第一批2019年1月2日,商位号码段:16008-16854AB
2.第二批2019年1月3日,商位号码段:16855-17734
3.第三批2019年1月4日,商位号码段:17735-18470
4.第四批2019年1月5日,商位号码段:13008-13438、18471-18869
5.第五批2019年1月6日,商位号码段:13439-14223
6.第六批2019年1月7日,商位号码段:14224-15022B
7.第七批2019年1月8日,商位号码段:15023-15869
8.第八批2019年1月9日,商位号码段:10008-10807B
(二)地点
签约地点:国际商贸城二区市场客户服务中心(34号门二楼中央大厅)
八、其他
1.多次转让的定向安排商位,商位年使用费按多次转让后的商位年使用费×商位评估价对应比例计算确定。
2.经营户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可以选择放弃办理下一轮使用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商位有期有偿使用协议书期满时终止,收回商位使用权。
3.有诚信文明积分扣分的商位,按《义乌国际商贸城诚信文明经营积分管理规定》执行。
4.对危害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如煽动、组织经营户违规上访或散发传单、在QQ群、微信群、论坛等网络平台造谣滋事影响市场稳定的,一经查处,将视情节轻重,对当事人的商位延缓办理下一轮使用手续,延缓期间,公司有权收回商位使用权。
5.为营造市场创新环境,进一步促进市场转型升级,公司将适时推出实际经营户经营奖励办法(另行公告)。
6.根据《浙江中国小商品城信用联合奖惩实施细则》,对于信用积分少于50分的自然人和信用等级为E类的企业,不予在市场资源配置中享受优惠政策;并加强入场监管巡查,跟踪日常动态。
本通告由国际商贸城第二分公司负责解释。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际商贸城第二分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