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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吉尔吉斯自由经济区相关政策
  • 2008-05-14作者:木纹 来源:义乌·中国小商品城 www.onccc.com

          吉尔吉斯境内共有4个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自由经济区:比什凯克自由经济区、纳伦自由经济区、卡拉阔尔自由经济区和玛伊玛克自由经济区。

    外国投资者在比什凯克自由经济区的基本权利和可享受的主要优惠政策:

    1、外国投资者可在比什凯克自由经济区从事任何吉尔吉斯法律不禁止的生产和经营活动(包括零售贸易)。

    2、外资企业在自由经济区经营期间,免缴进出口关税及其他费、税。对在自由经济区注册的外资企业输入经济区内的货物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及其他规费。当其向境外出口商品时,则须向经济区经理委员会缴纳出口报关货值1-2%的“提供税收优惠服务费”。

    收费标准如下:
                      收费标准(货物出口报关金额的%)
    经营范围                1-50万美元   500001-1000001美元    1000000美元以上

    为吉国内市场生产的产品 2.0        2.0          1.5

    出口产品        1.0        1.0          1.0

    国内商品贸易      2.0        2.0          1.5

    出口贸易(转口)    1.5        1.3          1.0

    服务(各类)      2.0        1.5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