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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婴儿床出口加拿大有新规
    时间:2009-06-03       【打印】【关闭

    义乌市婴儿产品出口加拿大又将增加成本。近日,加拿大宣布再次修订《危险产品法》中有关婴儿床和摇篮的安全要求。

    新法规定,婴儿床的设计不能有婴儿可以踩踏、攀爬的突出部位,以避免婴儿因攀爬而跌伤。新规同时提出,加拿大本国的婴儿床角柱的安全要求与美国保持一致;在侧面强度方面,要求统一便携式婴儿床与标准婴儿床侧边高度和性能,其中便携式婴儿床侧边高度将与标准婴儿床一致;在警告声明方面,要求纳入关于床边纱帐绳、可移动侧栏和可替代部件的安全警示声明,有效提高家长的警觉性和杜绝儿童窒息和摔伤等危害。该新规覆盖的婴儿床范围涉及除“织物制成或软质侧边的便携式婴儿床”以外的所有“婴儿床和摇篮”。

    据了解,发达国家婴儿用品标准更新速度较快,而我国目前又缺乏对该类产品进行安全性评价的依据,因此新规的实施将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企业的检测费等出口成本。

    对此,相关部门建议出口企业,首先,在产品设计上要加以改进,使产品符合进口国要求。其次,生产过程中须按照严格的质量控制体系,选择经过严格的干燥、杀菌、灭虫处理的天然安全材料,并确保绳索、小零件、可移动部件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和警告语的要求充分反映婴儿床的使用特点。此外,在出口时,应请进口商明确验收产品所依据的全部技术法规和标准,以免因要求含混导致货品不符合最终用户的要求造成损失。

    来源:义乌新闻网
    作者:LOUL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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